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关于六安市中心城区适用实行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建成区范围
划定的函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六安市中心城区适用实行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建成区范围划定的函》(六建审改办函〔2023〕2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