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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反映光伏电站不能备案的问题
留言时间:2021-09-23 09:46:45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浏览次数:9438
受理单位: 六安开发区管委 处理状态: [已办结]
市政府各位领导,为什么国家能源局三令五申强调:各地区不得以试点为由,暂停工商业光伏电站项目备案,可是地方政府依然不同意备案,国家在大力推进的事情,可是到了地方政府就行不通了,电站是自发自用,建设是在企业屋顶之上,安全荷载报告加固方案都做好了,为什么不批?市发改委推到县区,县区发改委又说要管委会领导同意,管委会领导不同意,说是市级领导的指示,市级发改委回复说只要符合条件、县区上报给他们就可以进行审批,,,这事就这么来来回回的扯皮推诿!!这是什么办事效率? 如果政府不同意备案审批,那就请明文说明!反之就请不要这么来回推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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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市发改委 发表于:2021-09-28 17:23:56
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1、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行备案管理,项目单位根据属地政府要求向县区发改委提交备案资料,县区发改委初审通过后到市发改委政务中心窗口进行备案。市发改委政务中心窗口联系方式:0564-3378117。 2、您所反映的问题,开发区发展改革局高度重视,并多次向市主管部门和管委领导汇报请示。光伏发电项目是国家政策支持的新能源项目,市、县(区)政府都高度重视光伏发电项目和相关光伏产业的发展。现阶段,相关部门正在就充分发挥和利用好我市光伏资源,推进该产业规模化、布局合理化、建设合规化发展,进行谋划和规划。因此对现申报的光伏项目未能及时备案,这是暂时的。开发区发展改革局工作人员已将相关情况告知您,请您予以理解和支持!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联系开发区发展改革局,联系电话0564-3635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