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筑领域保温材料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六安市住建局开发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5-04-21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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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六安市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六安市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六市安防〔2025〕3号)、六安市住建局《六安市建筑领域保温材料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六建质函〔2025〕212号)文件要求,决定即日起开展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链条整治行动,全面排查和消除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规范使用行为,强化各方责任落实,有效预防和遏制因保温材料引发的火灾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整治范围

全区范围内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冷库、室内冰雪场馆等使用保温材料的场所。

三、整治内容

(一)严格设计质量

1.加强设计质量控制。设计单位应严格按照《建筑防火通用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规范开展建筑保温材料防火性能设计。老年人照料设施的内、外保温系统和屋面保温系统均应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保温材料或制品,人员密集场所外墙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当建筑的外墙外保温系统按本节规定采用燃烧性能为B1、B2级的保温材料时,应在保温系统中每层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防火隔离带应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材料,防火隔离带的高度不应小于300mm。2025年6月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2.严格审查标准。各施工图审查单位应严格按照《建筑防火通用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规范开展建筑保温材料防火性能审查,不得出现错审、漏审问题;在开展消防设计审查时,应重点对建筑保温材料的防火性能是否满足规范要求进行核查,保温材料燃烧性能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得通过行政许可。2025年6月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二)严格施工监管

1.落实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全面落实建设工程各方主体的工程质量责任,强化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督促建设单位牵头组织各参建单位建立全过程质量安全管控制度,健全参建单位考核检查管理制度,强化对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单位的履约管理,确保建筑保温工程质量;建筑验收合格前,督促在建筑物明显部位设置永久性标牌,公示质量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和外墙保温材料燃烧性能、防火要求。2025年6月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2.严格施工进场检验检测。建筑保温材料施工进场后,应严格查验产品外观、生产信息标识、出厂质量保证材料等,督促施工人员在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见证人员的监督下现场取样,留存书面及影像证据备查,见证人员签字确认并制作见证记录。取样应保证随机性和代表性,并具备清晰的、不易脱落的唯一性标识、标志。对于重点工程项目,推动检验检测机构到施工现场取样。2025年底前取得阶段性进展并持续推进。

3.严把施工质量关。督促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做好保温工程技术交底和安全风险告知,严格落实自检、质量员检查、工序交接检查制度,未经监理单位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加大质量监督抽查力度,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消除外墙保温工程质量安全隐患;督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加强保温工程作业人员专业技能培训,推动技能培训与现场施工相互促进,有效保障外墙保温工程安全质量,2025年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4.强化监督制约。组织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抽查,重点检查建筑保温材料检验检测原始记录和报告,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报告、不实结论,冒用其他检验检测机构名义出具报告。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报告、不实结论,冒用其他检验检测机构名义出具报告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并曝光。2025年6月前取得阶段性进展并持续推进。

5.强化作业现场安全管控。施工企业严格履行施工过程作业审批手续,指导作业人员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明确现场监护人员;及时清理周边可燃物,设置临时水源和灭火器材,严格控制火源,严防违规施工作业引燃建筑保温材料。严禁在施工环节使用易燃可燃建筑保温材料。2025年6月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6.严格验收把关。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时,建筑保温材料的进场抽样检测资料应全面客观,未开展材料进场抽样检测、检测资料不齐全的不得组织竣工验收。非见证检测的建筑保温材料进场复验报告,不得作为质量验收依据;强化对建筑保温材料技术交底、质量文件、进场复验以及隐蔽工程验收等信息的检查核查;对使用易燃、可燃材料作为高层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材料的,一律不得通过专项验收。在开展竣工验收监督和消防验收现场评定时,建筑保温材料燃烧性能将作为核查重点。2025年底前取得阶段性进展并持续推进。

(三)强化冷库和室内冰雪场馆安全监管

落实国家建筑及冷库相关规范标准,及时宣贯修订后的涉及冷库安全内容条款,督促各参建单位严格按照住建部、住建厅明确的室内装配式冷库规模和适用范围开展施工活动,2025年底前完成。在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消防验收备案)、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时,对于涉及的冷库、室内冰雪场馆不符合规定以及采用的保温材料燃烧性能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得通过行政许可;采用聚氨酯等保温材料现场发泡作业应严格按照工序施工,落实防火、防静电等安全防范措施,保持良好通风环境。2025年6月底前完成。

(四)综合施策提升监管效能

1.加强源头信息追溯。对办理施工许可的工程项目,鼓励施工单位应运用数字化手段,记录进场材料信息,实现材料供应企业、产品技术指标以及材料进场、取样、检测、验收等信息可追溯,严格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全面。2025年底前取得阶段性进展并持续推进。

2.加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力度。立足职能职责,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不断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严厉查处建筑市场未办理消防设计审查擅自开工建设、偷工减料、以次充好、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和有关企业务必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加强集中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认真分析研判风险隐患,压实压紧企业主体责任,强化落实部门监管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和措施落实到位,坚决防范保温材料安全事故发生。

(二)加强宣传、全员参与。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整治和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重要性,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和参与度。要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形成舆论压力。组织开展安全知识讲座、应急演练等活动,增强公众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严格执法,确保实效。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保温材料全链条整治纳入日常安全检查的重要内容,采取“四不两直”、“双随机”检查等方式,对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台账,跟踪整改,确保隐患消除。对于发现的问题,要下达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要求和期限,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复查,形成闭环管理。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