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六安市群众信访举报落实情况公开一览表 (第十一批 2021年7月3日)
2021年7月3日,我市收到安徽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第十一批群众信访举报件7件,其中来电举报2件、来信举报3件、微信举报2件。从责任单位上看,裕安区1件、舒城县2件、霍邱县1件、霍山县3件。从污染类型看,涉及大气问题3个、水问题3个、生态问题1个、噪声问题1个。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责任单位 |
责任人 |
备注 |
1 |
LD202100196 |
舒城县南港镇龙潭村余庄组有一家正在建设的水泥厂,没办理环保手续,每天有多辆工程车辆经过村庄,噪音扰民,存在安全隐患。村民担心后期水泥厂生产时有扬尘污染,要求相关部门查处。 |
舒城县 |
噪声 |
舒城县委和政府 |
张秀萍、王万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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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LD202100199 |
裕安区小华山街道和顺名都城仁和居15栋楼下的商铺(和顺第一家饭店、小园楼饭店)油烟直排至居民区;和顺第一家饭店将灶台和煤气罐放置在室外,存在安全隐患;夜间出店经营噪音扰民。 |
裕安区 |
大气 |
裕安区委和政府 |
王仲儒、董永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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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WX202100164 |
霍邱县范桥镇倪庙村郢西组刘红修在居民居住区养牛,牛粪乱倒,已严重影响周围居民生活环境。 |
霍邱县 |
生态 |
霍邱县委和政府 |
李煜、罗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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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LX202100039 |
舒城县春秋乡文冲村庙后组的基本农田被当地政府改为儿童乐园,且中元、胜利、仓房、枫香树、寨冲、兴隆这六个村建设的污水处理设施,没有一处能用,或闲置或废弃,曹家河街道居民的生活污水大多数都直接外排。 |
舒城县 |
水 |
舒城县委和政府 |
张秀萍、王万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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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LX202100040 |
霍山县黑石渡镇新店河村鑫旺炭厂占用基本农田无证生产经营多年,烟气无组织排放,一到下雨天附近河流河水呈黑色。 |
霍山县 |
大气 |
霍山县委和政府 |
项跃文、张守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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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LX202100041 |
霍山县诸佛庵镇的三家企业(霍山县金策竹业有限公司、霍山万达生物质颗粒有限公司、霍山县富振林产科技有限公司)曾于今年4月份中央环保督察组来皖时被举报,现在还是大烟无组织放排,粉尘未收集,下雨天污水横流,企业存在未整改就生产和环保设备均是淘汰的设备等情况。 |
霍山县 |
大气,水 |
霍山县委和政府 |
项跃文、张守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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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WX202100048 |
霍山县衡山镇潜台路至城东小学前的河流(金色衡山小区旁至城西小学后至淠河西路),以及衡山北路霍山中学家属区前河流,成为生活污水的排放处,常年水质恶劣,河流发臭。 |
霍山县 |
水 |
霍山县委和政府 |
项跃文、张守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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