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度市级表彰工作的通知》部署安排,经单位研究和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拟确定曹开芳同志为先进个人,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1月27日至2月2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公示期间如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请向市财政局反映。
联系电话:0564-337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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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