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开发区博士驿站评估合格奖励经费
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六安市“博士驿站”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六组发〔2023〕6号)文件规定,现将符合条件的对象公示如下:
序号 |
企业名称 |
合作项目名称 |
金额(元) |
1 |
九仙尊霍山石斛股份有限公司 |
仿野生霍山石斛质量研究 |
50000 |
2 |
六安市海洋羽毛有限公司 |
智能控温抑菌微球与羽绒复合材料的研究与开发 |
50000 |
公示时间自2025年6月9日—6月13日,如发现申请对象申报不实、弄虚作假等情况,请在公示期内向开发区人才和就业服务中心反映或举报,联系电话:0564-3630063。
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