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淠河两岸排水防涝设施改造提升项目(二次)质疑处理情况的公告
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淠河两岸排水防涝设施改造提升项目(二次)(项目编号:FS34157120240021)于2024年11月26日完成竞争性谈判采购程序,确定湖北宏宇专用汽车有限公司为成交供应商。在成交结果质疑期限内收到安徽巨光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及芜湖金丰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对成交供应商湖北宏宇专用汽车有限公司的质疑函。
经复核,湖北宏宇专用汽车有限公司所投产品“排水抢险车(虹宇牌HYS5090XXHH6型救险车)”外形尺寸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宽≤2200mm,响应文件中响应外形尺寸宽为2200mm,与事实不符。依据采购文件--采购需求规定,按不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处理,取消湖北宏宇专用汽车有限公司成交供应商资格。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湖北宏宇专用汽车有限公司一年内不得参与我单位招标采购活动。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