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租公告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六安东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12-09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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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托,定于2024年12月24日15时30分在六安市梅山路与龙河路交叉口金融大厦1506室举办拍租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租标的及参考价

1.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华安置小区二期28#、29#(含S2#商业)101-110号及28#、29#(含S2#商业)201-209号,租期3年,合计面积2984.4㎡。参考价:年租金49.03万元,保证金:5万元。

2.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华安置小区二期34#101-107号及34#201-203号,租期3年,合计面积1656.34㎡,参考价:年租金32.89万元,保证金:5万元。

详见《拍租目录》,上述房屋租期均为3年,按年租金公开拍租,最终成交价即为年租金标准,租金一年一交,需提前缴纳。

二、拍租标的展示时间与地点

1.拍租标的展示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2月20日17时止。

2.拍租标的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三、竞租人资格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租。

四、参与竞租应当办理的手续

1.竞租保证金。有意竞租人,请于2024年12月20日17时前以银行转账方式(不接受现金)缴纳竞租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至指定账户(户名:安徽省高盛拍卖有限公司;账号:564900164410401;开户行:招商银行六安分行营业部),如竞租不成,保证金于拍租会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竞租人持有效证件(法人参加持营业执照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保证金银行汇款凭证(须确保到账)在拍租会开始前到拍卖公司办理竞租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参加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均需盖章、签字。

五、注意事项

1.拍租成交后,六安东都园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与最终竞得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标的房屋严禁有安全、环保及消防隐患的业态经营、使用。

2.承租人须合法合规租赁使用标的房屋,确保日常生产经营符合城管、环保、消防、应急、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的要求与规定,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否则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已收租金和押金概不退还,同时保留追究承租人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承租人不得利用租赁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房屋租赁使用期间一切安全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六、合同期限、租金标准、押金及租金收取方式

合同期3年,最终租金标准以拍租成交价为准;合同签订时委托人按合同约定收取承租方一年租金和承租押金(押金按3个月租金标准收取),后续租金一年一交,需提前缴纳;合同到期后,双方无异议可续签合同。

七、付款结算

拍租成交后,竞得人应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付清所有价款。其中,一年租金及承租押金缴纳至委托人账户,拍租佣金缴纳至拍卖公司账户。竞得人凭拍卖公司出具的《成交确认书》和《佣金付清证明》在3个工作日内前往委托人处签订租赁合同。

八、联系方式

安徽省高盛拍卖有限公司:0564-3277337;15855913142。

地址:六安市梅山路与龙河路交叉口金融大厦1506室。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