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撤销登记决定书公告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场监管分局 发布时间:2024-09-30 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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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菲斯特建材有限公司、洪家辉、张家志:

2024年4月10日,洪家辉向本局反映本人身份被冒用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并提交相应材料。本局依法受理并开展调查。

经查,六安市菲斯特建材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21日被吊销营业执照。2024年4月10日,通过实地调查,在经营场所找不到该公司,也无法联系该公司其他人员。2024年4月1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告,在公告期内(2024年4月10日-2024年5月24日),没有相关市场主体及其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决定撤销洪家辉在六安市菲斯特建材有限公司监事和股东登记和备案事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本决定持有异议,可以自收到本通知后六十日内向六安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依法在六个月内直接向金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汪永生 周倩       联系方式:0564-3635371

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