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六安市科创种子基金公开遴选基金管理人的公告
为进一步发挥政府性投资基金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我市早期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鼓励和吸引更多优质初创型科技项目落户六安,拟由六安市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六安东都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六安市科创种子基金,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基金管理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设立要求
(一)基金名称。六安市科创种子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市场监督局核准名称为准)。
(二)组织形式。基金实行有限合伙制,依照基金合伙协议进行运营。
(三)基金注册地。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
(四)基金规模。基金总规模1亿元。
(五)出资要求。首期规模2000万元,其中六安市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投入1000万元(认缴出资额占比为50%);六安东都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与基金管理机构共投入或募集1000万元(认缴出资额占比为50%),其中基金管理机构出资或募资不少于首期规模2000万元的2%(含)。基金管理机构通过公开遴选方式确认,基金采取市场化机制运作。后续根据首期运行情况,再决定增加投入金额。
(六)投资方向。基金主要投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科技含量高、创新能力强、商业模式新的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本基金为专门用于支持创新创业项目,具体如下:
1.已有初步的管理和研发团队,产品已试产成功或小批量产、主营业务模式已初步得到验证的种子期企业。
种子期企业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实际注册运营时间不满一年;
(2)科技团队在其创设企业中持有股权不低于30%;
(3)科技团队携带的科技成果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所属领域符合六安市产业发展规划。
2.针对已有相对稳定的管理、销售和研发团队,产品和商业模式已基本获得市场认可,主营业务收入初具规模的初创期企业。
初创期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20%以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3)年销售额原则上不超过3000万元,每年用于技术研发的经费占销售额5%以上。
(七)基金期限。基金存续期为10年,其中投资期5年、退出期3年,延长期2年。基金存续期满后,清算注销。
(八)管理费及业绩奖励。1.管理费用:投资期按照实投资金不高于2%/年向基金管理机构支付管理费;退出期按照已投未退资金不高于1%/年向基金管理机构支付管理费;延长期不支付管理费。2.业绩奖励:按照“先本后利”原则进行分配,基金门槛收益率6%/年(单利),超过门槛收益部分,80%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给全体合伙人,20%作为业绩奖励分配给基金管理机构。
(九)基金托管。基金应选择具有托管业务资格和符合托管要求的银行开设托管账户,存放资金。基金存续期内产生的股权转让、分红、清算等资金应进入基金托管账户。
(十)退出方式。基金退出由双方约定执行,基金可采取公开上市、股权转让、股权回购、股权置换、并购、减资、清算等方式退出,或按照事先约定的其他投资退出条件退出。
(十一)投资限制。1.基金以直接股权投资为主,未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禁止设立下一级子基金。
2.种子期企业首笔投资额度为100万元以内(含);初创期企业首笔投资额度为300万元以内(含),累计不得超过900万元。基金累计持股比例最高均不超过30%,且不得作为单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3.基金不得从事对外担保、抵押、委托贷款等业务;不得投资二级市场股票、期货、房地产、证券投资基金及其他金融衍生品;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赞助、捐赠(经批准的公益性捐赠除外);不得吸收或变相吸收存款,或向第三方提供贷款和资金拆借(可转债投资方式除外);不得进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对外投资;原则上不得用于偿债支出。
4.本基金主要用于六安市区域内的科创企业投资和招引外地科创企业,其中投资到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的资金不低于六安东都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实际出资额。
5.基金管理机构应做好可投项目的摸排,建立拟投项目储备库,负责投资项目立项、尽调,制定投资方案,履行投资程序。原则上每年投资额不少于400万元。
二、基金管理机构要求
基金管理机构有固定的办公场所,配备专职管理团队并保持团队的稳定性,加强基金管理,提高投资效益。
(一)注册资本
基金管理机构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二)管理资质
1.基金管理机构在中国大陆境内依法注册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规定的私募股权基金管理资质,其基金管理人资格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登记,未被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列为异常机构且不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等情形。近3年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2.有5名具备3年以上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上市公司管理等工作经验的核心管理专职人员;基金从业人员应当具备基金从业资格。
3.基金管理机构应配备专职管理团队并保持团队的稳定性,加强基金管理,提高投资效益。
(三)投资能力
1.基金管理机构具有较强的项目储备和良好的投资管理能力,熟悉六安市经济运行情况、六安市优势行业发展趋势以及资本市场现状等。
2.基金管理团队应具备丰富的投资经验和良好的管理业绩。
3.熟悉科技成果转化,熟悉种子期、科创期投资项目,并有相关投资案例。
(四)风险控制
内部财务管理、投资管理和风险控制制度健全,建立合理的项目遴选机制、科学的投资项目评审标准和评审规程、规范的投资决策机制和风险报告机制。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被投资企业发生损失的可能性进行评估,并及时向六安市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六安东都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报告。
(五)投后管理
基金管理机构具备较强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综合服务能力,主要包括企业上市、并购、再融资、政策咨询、行业研究、市场开拓、资源整合、管理咨询等方面。
(六)项目储备
拥有丰富的优质储备项目可以到六安落地。
(七)投资决策
基金采取市场化机制运作,由基金管理机构设立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作为项目投资、退出及相关事项的最高决策机构,并依据合伙协议等文件制定投资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由六安市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六安东都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各委派一名观察员,对合法、合规、返投等事项具备否决权。投资决议须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人数的2/3以上通过方可实施。
三、需提供的文件资料
(一)基本概况
包括投资管理理念、人员结构、发展历程、运营特长、投资业绩、财务状况等基本内容,最近三年管理运营的基金详细情况;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以及相关证明文件。
(二)成功案例
提供成功投资项目相关证明材料。
(三)财务情况
提供2021-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
(四)资质情况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官网的备案公示信息,以及补充说明材料。
(五)团队情况
提供基金管理机构管理团队核心人员简历情况,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六)申报机构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四、遴选流程
(一)报名申请
符合条件且有意向合作的基金管理机构填写材料清单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将电子版文件发送至六安东都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联系人邮箱,纸质文件加盖公章后装订成册由申请机构自行密封(密封处需加盖申请机构公章)现场送达或邮寄至六安东都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二)专项评审
邀请专家组成专项评审小组对参选机构进行评审打分,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名,选取前三名确定为基金管理机构候选人进入现场答辩环节。
(三)现场答辩
专项评审小组对进入现场答辩环节的基金管理机构进行现场提问,基金管理机构现场答辩,专项评审小组对管理机构现场答辩情况逐一进行评价并结合评审情况选择合作管理机构。
(四)尽职调查
专项评审小组对拟选的基金管理机构及管理团队进行尽职调查,核实核查有关情况,根据核查情况择优选择。
(五)最终决策
尽职调查后,根据评审、调查情况进行确认,并报基金管理机构遴选工作组最终审定。
五、基金设立
经审定审批后,六安市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六安东都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与基金管理机构开展基金合伙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的起草、谈判、完善工作,签署三方协议后正式设立基金。
六、申请方式
本次申报须同时提交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电子版材料、纸质材料内容须保持一致。申报人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一致性负完全责任,申报材料一经提交恕不退还。电子版材料提交至邮箱1481043675@qq.com;纸质版材料一式五份(A4纸张标准打印装订,加盖公司公章、骑缝章),提交或邮寄至安徽省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教路管委会二办区3号楼3楼310室。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2日17时(报名截止后,另行通知现场答辩时间及地点)
七、其他事项
1.基金管理机构应承诺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一致性负完全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其申报资格,严重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2.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3.本公告仅是一种邀请行为,并不构成法律上的契约。基金管理机构根据上述程序来确定;若因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六安东都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有权取消基金组建事宜;
4.中选的基金管理机构应在60日内完成基金组建及基协备案等工作;如无特殊情况未按规定时间内完成,取消中选资格;
5.六安东都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对遴选相关事项拥有最终解释权。
联系人:方迅
联系电话:13665652124
特此公告
六安东都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