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和城市管理局开展《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准则》专题宣贯培训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应急和城市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6-09-30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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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新发布的强制性行业标准《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准则》(AQ 3067—2026),帮助辖区危化企业准确掌握重大隐患判定尺度,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9月30日,应急和城市管理局组织召开《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准则》专题宣贯培训会。辖区危化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参加。

会上,应急和城市管理局业务骨干围绕53项重大隐患判定情形逐条解读,重点剖析新增和加严条款,并结合近年来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事故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引导企业牢记新标准实施后没有过渡期,必须“一条一档”对标自查,立行立改。

新标准不仅是企业自查的“对标尺”,更是监管部门执法的“刚性依据”。下一步,应急和城市管理局将持续督促危化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持执法与服务帮扶相结合,把《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准则》(AQ 3067—2026)落实情况纳入日常执法检查重点,对自查自改不力、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依法处置;同时组织专家对重点企业开展“一对一”帮扶指导,帮助企业解决对标整改中的技术难题,推动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坚决防范危化领域事故发生,为开发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