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彩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能源电池用导电材料及水性功能性新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文件要求,六安彩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安徽德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负责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现将该项目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新能源电池用导电材料及水性功能性新材料生产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隐贤路美臣金谷表面处理产业园501厂房
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2.2亿元,计划购买六安美臣金谷表面处理产业园区501号厂房,项目建成投产后,可形成年产2000吨功能性炭黑、30000吨水性功能性新材料的生产能力。
二、项目的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六安彩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总
联系电话:13918338981
通讯地址: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九德路与隐贤路交口(美臣金谷六安新能源汽车配套表面处理产业园)501号楼202厂房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的机构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安徽德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756926866
联系人:翁工
电子邮箱:1290501490@qq.com
通讯地址: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小华山街道解放南路和顺1911商业街25栋702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通过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公告2018年 第48号)下载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对该项目建设与运营过程中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附件:
公众意见表.doc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可下载公众意见表填写,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话、电邮等多种方式反馈至建设单位。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信息。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六安彩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26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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