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六安开发区工委管委工作规则》部分内容的通知
管委各部门、各垂管机构: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同意,对《六安开发区工委管委工作规则》(以下简称《工作规则》)部分内容进行调整完善,具体内容如下:
一、关于组成人员职责
将“组成人员职责”第(二)条“工委管委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调整为: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工委管委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发扬党内民主,自觉接受监督,支持其他工委管委领导开展工作。工委管委领导按分工负责分管领域工作,受工委管委主要负责同志委托,负责其他方面的工作或专项工作,同时积极参与集体领导,主动从工委管委工作全局出发思考和处理问题,支持工委管委主要负责同志和其他工委管委领导的工作。
二、关于议事制度
(一)在工委会议的“主要任务”中增加:
1.传达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安排;
2.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定期听取工委领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情况汇报;
3.研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包括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财政预算安排及调整,重大改革事项,政府类投资的重大工程和重要项目安排,重要国有资产处置,重点地块征迁安置等;
4.研究决定招商引资“一事一议”项目的优惠政策;
5.研究决定500万元(含)以上大额度资金使用,单项支出50万元(含)以上预算追加等。
(二)将工委管委会议(简称“两委会议”)调整为主任办公会议,由管委领导、工委管委办公室主要负责人组成,由管委主要负责同志召集和主持。会议主要任务调整为:
1.讨论向市政府报告或请示的重要事项;
2.研究拟以管委、管委办名义印发的重要规范性文件;
3.研究决定50万元(含)-500万元大额度资金使用,单项支出50万元以下预算追加等;
4.研究需要主任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三)在“议事要求”中增加:
1.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工委会议在研究重要问题和重点工作时,首先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准政治方向、领会工作要求、理清思路举措。
2.工委会议、主任办公会议决定事项的一般程序是:汇报人作简明扼要的说明;其他工委管委领导和列席人员发表意见;工委管委主要负责人归纳讨论情况,提出综合意见。会议应当安排足够的时间进行讨论,保证参会人员畅所欲言、充分发表意见。工委管委主要负责人应当严格落实末位表态制度,在充分听取其他参会人员意见后再表明自己的意见。
3.提请会议研究或讨论的议题,应当于会议召开3天之前,将审定的会议材料提交至工委管委管委办公室。临时性或紧急事项根据需要安排。
4.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及时研究对策,启动应急预案,并按程序向市委、市政府报告。确实不能及时召开会议决策的,工委管委领导可以临机处置,事后及时向工委会议报告。
三、其他条款继续有效。
特此通知。
中共六安开发区工委
六安开发区管委
202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