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响应重污染天气Ⅱ级橙色预警紧急落实应急措施
根据《六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橙色预警的紧急通知》(六大气组〔2020〕1号),六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于2020年12月24日发布了我市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于2020年12月24日19时启动Ⅱ级响应。开发区立即响应橙色预警,并结合实际,制定了应急措施,要求住建、城管等各相关单位严格对照落实。
橙色预警期间,开发区全面停止城区建筑、道路工地、河道工程、绿化工程等涉土基础施工作业;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作业;停止渣土运输作业。
预警期间,开发区环委会办公室将加强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监管力度,确保减排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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