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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反映远大玫瑰园小区物业私自在住宅楼下设置电动车位的问题
留言时间:2021-11-18 14:47:11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浏览次数:3009
受理单位: 六安开发区管委 处理状态: [已办结]
尊敬的市长,您好! 经济开发区远大玫瑰园小区物业,在未经过业主同意的情况下,在小区住宅楼下私自设置电动车位。咨询本小区物业管理公司-万兴物业后,给出理由是由于我市创城要求,要求园区车辆有规划停放,且园区非机动车较多,有停放需求,故在我们业主的居民楼下设置非机动车停车位。 虽然万兴物业应创城要求规范停车无可厚非,但是未与业主沟通协商,直接在居民楼下设置非机动车停车位的行为,因机动车的报警系统、停放时充电的噪声,严重影响了居民的居住环境和日常生活,现业主对万兴物业未经沟通私自在业主楼栋旁设置电动车位的行为进行投诉,请相关部门尽快进行处理,还业主一个安静舒心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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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市开发区管委 发表于:2021-11-24 19:03:59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远大玫瑰园小区物业私自在住宅楼下设置电动车位”的问题,已收悉。经开发区城管局工作人员现场调查了解,并询问物业负责人等。因前期物业考虑有部分业主反映,非机动车停车位较远,就近规划一个非机动车停车位,便于业主停放,未能及时与广大业主进行沟通。在接到业主投诉后,现已取缔该处非机动车停车位,车辆已统一停放在原车位。下一步,开发区城管局将加大物业的管理力度,大力提升为小区居民的服务质量。感谢您对小区建设的支持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