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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反映远大雍华府小区车位产权问题
留言时间:2021-08-30 14:46:17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浏览次数:1739
受理单位: 六安开发区管委 处理状态: [已办结]
车位所有权:我是一期业主,买房时开发商承诺买房送车位,但是现在车位合同出现霸王条款:获赠车位业主只有车位使用权,所有权和处理权仍归开发商所有;目前二期买房不送车位,购房总价比我们一期便宜近十万元。综合二期房价,一期车位虽然赠送,但是销售也说了:羊毛出在羊身上,等于是我们自己出钱购买的车位;我们也是冲着送车位才买这处房产,购买发票显示也是赠送,既然是买房赠予车位的,那就是所有权和使用权都应归我们;后期能否办证我们根据政府政策决定,我们必须要拥有自己车位的所有权、处理权和使用权。恳请政府相关部门能查验、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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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市开发区管委 发表于:2021-09-02 22:10:26
市民您好!你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市住建局开发区分局工作人员与建设单位核查了解,远大雍华府开发商确实承诺购买远大雍华府一期房屋的部分业主赠送地下车位,但当时六安市无相关办理地下车位产权证政策,当时承诺所说赠送地下车位实际为赠送地下车位永久性使用权。后根据2020年10月26日六建房【2020】69号文件通知,六安城区内建设单位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住宅小区地下停车位(库),规划用于停放机动车,有明确划定界限、标注编号,不包含人防工程、机械车位及已分摊到业主共有面积的车位,在建设单位办理首次登记后,个人取得的车位可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 现经过我局工作人员、远大雍华府建设单位与被承诺赠送地下车位相关业主代表沟通协商,在之前被承诺赠送地下车位的业主与购买车位业主享有同样权利,可在建设单位办理首次登记后,凭申请人身份证明、《六安城区住宅小区地下车位(库)买卖合同(现售)》、完税凭证,至建设大厦二楼或市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点办理地下停车位产权证。 已与您联系沟通,告知了相关情况,您表示满意。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市住建局开发区分局联系,联系电话0564-3633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