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开发区经贸(发改)局发布时间:2022-06-12 11:10
字号: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六安市委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六安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加快推动六安开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现结合工作实际,决定成立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          工委委员、管委副主任

成员:  解金贻      发展改革局局长

           张玉师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社会发展局局长

           赵延文      应急管理局局长

                   城管执法局局长

           郑学奎      公安分局局长

           杜小雨      消防救援大队教导员

           杨晓东      税务局局长

           袁红军      市场监管分局局长

           林德江      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市住建局开发区分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发展改革局,解金贻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敏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主要职责

在工委、管委领导下,领导小组履行以下职责:指导和协调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工作;研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大问题;承办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小组办公室履行以下职责: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根据领导小组或工委、管委领导的要求及成员单位的建议,整理提出需领导小组会议研讨的相关议题;通报成员单位有关工作情况;协调、督促成员单位履行工作职责和落实领导小组会议决定事项;组织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等。

三、工作规则

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会议,由组长主持,也可委托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主持。会议原则上由成员、联络员参加。会议议定事项以工委、管委专题会议纪要或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纪要形式印发。联络员会议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主持,原则上由各部门分管负责人和联络员参加。会议议定事项以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纪要形式印发有关方面。

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其他部门参加领导小组会议和联络员会议。各成员单位根据领导小组会议和联络员会议主题,可安排本单位分管人员和联络员参加。参会单位根据会议主题提前做好参会准备,按照会议纪要落实各项工作。

四、其他事项

各成员单位负责牵头推进行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按照职责分工,制订工作方案,明确分管负责人和联络员,认真落实领导小组会议布置的工作任务;主动研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有关问题,加强与市相关部门的沟通与衔接,及时掌握了解周边地区经验和做法,向领导小组会议提出相关工作建议。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配合和信息共享,相互支持,形成工作合力。

特此通知。

 

                        

202262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点击“我要问”在线咨询,也可以拨打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或者拨打市长热线:0564-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