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财政局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督查工作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2-01-26 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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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8号)等文件要求,近期,财政局开展了国有资产管理督查工作。

通过督查招商局和政务服务管理局,发现两部门基本能够按照资产管理制度和财务工作规定,及时办理资产登记、资产交接、核销等手续,但也存在资产账实不符、闲置、处置不到位等问题。财政局及时将督查发现的问题通报到部门,并要求立即整改。此次督查还对招商局和政务服务管理局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0月31日期间的新增购置资产预算管理、购置审批及流程的合规性等进行了检查及业务指导。

下一步,财政局将继续加强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督查与管理,坚持“职责到人,物尽其用”的原则,要求部门按照规程合理使用、管理资产,充分发挥资产效能。